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《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》,意见要求,破除以药补医机制,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,采取综合措施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,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,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。
新医改启动几年来,有不少进步,但和公众的期待尚有距离。特别是在医疗总支出、医改投入都剧增的背景下,公立医院逐利的问题仍未解决。此次公立医院改革指导意见将“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”,放在了公立医院改革基本目标的第一条,足以见得中央的决心。其实这一表述,在今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就已经提了出来,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。
所谓公立医院逐利机制,一方面是公立医院及医生过度医疗,增加医院及自身的总收入。广义而言,其中还包括医疗腐败。造成这样的局面,有政府医疗投入不足,医院、医生要维持运转和体面收入,只能逐利,也有医疗付费方式存在缺陷的原因。当然,还有医疗权力被垄断,医药采购招标过程的寻租和腐败因素。剖析了原因,也就好对症下药。首先,政府医疗投入应有保证是必须的。意见也提到,要“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、保障责任”。
仅仅如此还不够,譬如新医改以来的医疗投入可谓前所未有,但患者总的支出依旧在增长。好在新医改奠定了初步基础,实现了基本的全民医保,也就是说大部分的医疗支出实际已经由医保部门在支付。医保部门在未来要扮演起更重要的角色,从医药和器械的招标、采购,到为患者付费,都要把起关来。谁付费,谁才知道心疼钱,才懂得节约钱。相对于个体病患,医保部门的议价能力以及解决信息不对称的能力也要强很多。
很多学者还提到,未来医疗付费方式要改变,要按病种付费,甚至按总额付费。如此,医院、医生自然会少开药、少做检查,这样结余才更多、赚得才更多。说到底,这是个激励机制问题,理顺了,医院、医生才愿意以低成本实现高质量的医疗,才愿意从“看病赚钱”变成“维护公民健康,让公民尽量少生病赚钱”。